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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文件提交给专利局后还能修改吗?

作者:山西泰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2-15 08:22:33

在知识经济和社会中,商标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商标的形式趋于多样化,不仅文本、平面图形、声音,而且是立体图形商标。立体商标是由三个标志或三个标志的其他商标组成的商标,可以是产品本身的形状、包装或其他三维符号。申请人在申请T时必须在申请表中作出声明。他注册了一个三维商标,否则它将被视为一个扁平商标。比如,费雷罗把自己的商品注册为三维商标,其独特的外观十分突出,可以注册为三维商标。

这种立体商标的检验类似于平面商标的审查。由这些商标的正面照片所呈现的平面照片可作为注册的平面商标。一般来说,三维商标可以注册。

对于这种三维商标,没有必要去检验商品或包装的外观是否重要或具有功能。只要文本可以注册为平面商标,这种三维商标就可以注册。但是,在注册中不会具体说明其接受注册的原因。换言之,当商品或包装遇到索赔时,其外观是否受到《商标法》的保护,将予以判断。

对于三维商标法的注册申请,不必提交三维物体,而只能提交能够代表三维形状的图纸,例如所有三维视图或三维效果图。T必须在注册申请中标示为三维商标或三维商标。

比如灯笼里的食物、捻线等等。允许元宵节和捻线花的形状被注册为元宵节和捻线花的商标,并且被专门使用,是不公平的,这等于剥夺了其他生产者和经营者的。生产和经营元宵节和捻花的权利。

如果电动剃须刀刀片的形状被设计成达到一定的技术效果,不与其他剃须刀区分开来,并且不具有商标的功能,如果刀片的形状被允许注册为剃须刀的商标,并且专门使用,则会妨碍该技术的推广应用。

钻石独特的切割表面形状对于钻石生产商和经营商来说都是不可改变的,因为钻石独特的切割表面形状对于钻石生产商和操作者来说都是必须的。如果允许钻石特定的切割表面被商标化并独家使用,这对于其他钻石生产商来说是不公平的。

现在我们对立体商标有了一定的认识,三维商标与平面商标相比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因此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发展需要考虑是否申请三维商标,以达到避免被炒鱿鱼。

专利申请文件提交给专利局后还能修改吗?

向专利局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后,在专利申请阶段,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

对专利文件修改总的原则是修改不能超范围,即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照片表示的范围。

如果是申请人主动提出修改专利文件的,在提出修改的时间上,赢满足法律的要求,即发明专利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以及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得3个月内,可以对发明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可以对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

如果申请人是被动修改专利申请文件的,就是申请人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的审查意见通知书后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的情况下,应当针对通知书指出的缺陷进行修改。或者是请求人在提出复审请求或者在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通知书做出答复的情况下,修改应当仅限于消除驳回决定或者复审通知书指出的缺陷。

技术涉及哪些问题是不能申请的,你了解吗?

涉及以下问题的技术不能申请专利:

1、违反法律的发明创造(比如用于赌博的设备、机器或工具;吸毒的器具;伪造国家货币、票据、公文等,但是不包括仅仅是其实施为法律所禁止的发明创造,比如武器本身、用于医疗的各种毒药、麻醉品、兴奋剂、用于娱乐的棋牌等)。

2、违反中国社会公德的发明创造(比如带有暴力凶杀或者淫秽的图片或照片的外观设计,非医疗目的的人造性器官或者其替代物,克隆的人或克隆人的方法等)。

3、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比如可以致人伤害或者损害财务的、会严重污染环境、严重浪费能源、严重危害公众健康的)。

4、科学发现(是对自然界客观存在的规律、现象等的揭示)。

每一项专利都要走公开阶段,在全世界来讲,专利都是以公开换取保护的,反而公开阶段也有利有弊,当专利处于公开阶段这也意味着,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人在专利申请或专利说明书中将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清楚、完整地公布出来,使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清晰的了解到现有专利的状态;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根据外观设计中需要保护的内容提供有关视图或者照片,以此明确希望获得的保护范围,“最后的公开”是指专利申请获得授权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请求保护的发明创造通过科学刊物书面公开,公示专利权的归属。

申请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递交专利申请,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受理后并定期予以公告,公告的主要内容有:

(1)专利申请中记载的著录事项;

(2)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说明书的摘要、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及其简要说明;

(3)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请求和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发明创造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的决定;

(4)保密专利的解密;

(5)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驳回、撤回和视为撤回;

(6)专利权的授予;

(7)专利权的无效宣告;

(8)专利权的终止;

(9)专利申请权的转移;

(10)专利权的转移;

(11)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

(12)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合同的给予;

(13)专利申请的恢复;

(14)专利权的恢复;

(15)专利权的质押、保全、解除;

(16)十六、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的变更;

(17)对申请人地址不明的通知;

(18)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更正;

(19)其他有关事项。有关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说明书及其附图、权利要求书不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定期出版的专利公布、公告中公布或者公告,而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另行全文出版。

另外,专利申请中还存在一些不影响新颖性的公开行为,比如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发明创造;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发明创造;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发明创造的内容。

《专利法》对发明专利申请和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规定了不同的公布方式。对发明专利申请来说,规定自申请日起(要求优先权的,自优先权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来说,规定在授权公告时才予以公布。之所以采取不用的公布方式,其原因在于发明专利申请要经过实质审查,审查周期较长,如果等到实质审查结束后才公布专利申请的内容,对同一课题进行重复研究、重复投资和重复申请的可能性就会增大,不能很好地发挥专利制度的作用,因此需要在授予发明专利权之前就予以公布。

专利制度的一个基本原则是,所有授权的发明创造在授权后,发明专利申请甚至在申请日后、授权以前的一定时间,都应当向公众公开。这是社会公众的利益所需要的。但是如果专利申请所述信息的公布可能损害国家的防务的,比如发明创造是一件新式武器及其部件,专利局有权不予以公布。

自行办理与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有什么区别吗?哪种方式更快些?两种途径在山西商标注册申请审查方面并无差别。其主要区别是发生联系的方式、提交的书件、文件递交和送达方式稍有差别。

在发生联系的方式方面,自行办理的,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直接发生联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通过商标代理机构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发生联系,而不直接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发生联系。

在提交的书件方面,自行办理的,申请人应按规定提交相关书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还应提交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事宜的授权委托书。

在文件递交方式方面,申请人自行办理的,由申请人或经办人直接将申请文件递交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也可到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商标局在京外设立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或者商标局委托地方市场监管部门或知识产权部门设立的商标受理窗口办理),申请人也可以通过网上申请系统提交;代理机构可以将申请文件直接递交、邮寄递交或通过快递企业递交国家知识产权局,也可以通过网上申请系统提交。

在文件送达方式方面,申请人自行办理的,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各种文件是送达当事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文件送达商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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